本案由蚌埠市经开区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周某、蒋某某、余某某涉嫌著作权罪,于2023年11月3日向禹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去年11月21日,禹会区检察院以被告人余某某、周某、蒋某某涉嫌著作权罪,向禹会区法院提起公诉,今年4月2日,禹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对被告人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,并处罚金26万元;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6个。
2020年6月,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《梦幻西游》手游著作权人网易(杭州)网络有限公司许可,通过购买手游游戏源代码,委托他人为其架设游戏服务器,并将其架设的上述私服游戏更名为《梦情西游》,私自在互联网上运营,刘某某负责《梦情西游》游戏运营和日常技术,并先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通道负责游戏资金充值结算。6月20日,《梦情西游》正式上线运营,刘某某招收蒋某等人作为游戏代理负责推广游戏,蒋某被告人余某某、周某、蒋某某,通过建立QQ群、抖音发布广告等多种推广方式,招收玩家玩游戏并充值,余某某获利约26万元,周某获利约25万元,蒋某某获利约21万元。
禹会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审查案件事据,及时要求侦查机关查明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获利情况,向湖南省机关及相关证人核实3名被告人退赃情况,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。检察官还对涉案人员加强释法,督促其认罚,并依法告知其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。被告人在律师的下自愿签署认罚具结书,检察机关综合坦白、退赃、认罚等从宽情节,提出缓刑量刑。
“私服”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,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,它属于网络盗版的一种,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。近日,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件为网游“私服”引流推广案件一审宣判,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。